通知公告

乡村振兴学院2025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实施细则

日期: 2025年11月24日 18:03      发布:       关注: 

为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和研究生干部学习和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他们刻苦学习、潜心科研,主动服务同学、励志成才,根据《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字【2019】6号文件和有关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研究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作为开展评选工作的依据。

一、评选对象:基本学制内我校正式注册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研究生(档案到校)均可参评。

二、具体名额:优秀研究生1名,优秀研究生干部1名。

三、组织机构:成立乡村振兴学院2025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负责人、研究生行政工作负责人、学院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导师代表、研究生党建工作负责老师、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评审细则,组织评审工作,进行评审结果公示和评审材料审核报送等。

四、评选基本条件

(一)申请优秀研究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修养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绩点居班级前1/3(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必修课程合格;

4.积极参加科学研究活动,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有标志性成果者(三类论文、省级以上课题、国家专利、国家级竞赛奖项)优先。

(二)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品德修养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积极主动,乐于奉献、作风正派、认真负责;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5.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绩点居班级前2/3(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必修课程合格。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有标志性成果者(三类论文、省级以上课题、国家专利、国家级竞赛奖项)优先;

6.担任研究生干部工作一年(含)以上,研究生干部含班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等。

五、评选程序

(一)前期准备

学院成立“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细则,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导师签署推荐意见,见附件1)和《硕士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奖人选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2)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三)班主任组织综合评价,按照评审细则(附件3、附件4)对“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人进行测评。

(四)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班级测评结果,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

(五)结果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报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定。

六、评选要求

(一)研究生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凡虚报成果、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已当选者,将取消其荣誉称号,追回所发证书和奖金。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评优资格

1.存在剽窃、作假、失实等学术不端行为;

2.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

3.存在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4.毕业生达不到学校学位授予最低标准;

5.师生反映其它不宜被评为优秀的其他问题,经查证属实者。

(四)本细则自2025年11月24日起施行,由乡村振兴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

2.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硕士生获奖人选汇总表

3.乡村振兴学院2025年“优秀研究生”评分细则

4.乡村振兴学院2025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分细则





乡村振兴学院

2025年11月24日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 130 号

邮编: 230036

电话: 0551-65786205

传真: 0551-65786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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